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 | 男子輕信投資“數字貨幣”能賺大錢?全部積蓄打水漂

發表時間 :2020-05-21 來源:中訊證研

  為積極響應證監會關于做好“5·15投資者保護日宣傳活動”工作部署,不斷增強投資者金融素養和風險防范意識,提升自我保護能力,學習貫徹新《證券法》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,在福建證監局等單位指導下,中訊證研持續開展投資者宣教活動。


  典型案例


  前不久的一天,高郵市公安局珠湖派出所接到市民張某報警稱,他在網上炒數字貨幣結果自己被騙走了25萬元。原來,張某一直對投資股票比較感興趣,今年2月初,張某在利用手機上網瀏覽股票信息時,看到手機界面上一個投資“高手”免費講解炒股技巧的廣告,里邊還有這位投資“高手”的微信號,張某就主動加其為好友,后該投資“高手”將張某拉進一個投資人交流的微信群。該群內一共有5個人,5人經常和張某交流網上炒數字貨幣的經驗和收入情況。其中有陶某喜歡炒各種數字貨幣,和群內的人交流后感覺自己能夠結識業界“高手”真是走運,在此期間,張某聽取該群內幾人的投資建議也購買了少量數字貨幣,并且盈利2000多元。張某由此慢慢對群內投資人及投資“高手”的話深信不疑。


  前不久的一天,投資“高手”告知張某目前有一個投資收益最高,建議其可以大量購買,一心想快速致富的張某信以為真,添加了投資“高手”推薦的微信號,并且通過手機銀行轉賬一次性轉給對方25萬元。過了一段時間,張某發現平臺內投資盈利達到了60%,想將數字貨幣提現的時候卻發現根本無法提出,而且對方也一直聯系不上。這時張某才恍然大悟,發現自己受騙趕緊報警。目前,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。


  風險提示


  央行貨幣金銀局官網發布《關于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》。央行在風險提示中強調,我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,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,無推廣團隊。目前市場上所謂“數字貨幣”均非法定數字貨幣。同時,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“數字貨幣”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,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,理性謹慎投資,防范利益受損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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